通国资发〔2016〕142号
关于林爱华同志任职的通知
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:
经研究,决定:
林爱华同志任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。
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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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8日